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排污许可制的全面推行,加强固定污染源监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一、核心目标
二、重点任务
完善法规标准:推动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完善排污许可法律法规体系。
优化管理体系:将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优化排污许可证格式及管理内容。
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建立部门联审联查机制,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常态化核查。
保障污染防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推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排污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深化制度衔接: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等制度实现衔接融合。
强化环境保护税衔接:统一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量化管控的污染物种类及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探索其他制度衔接:建立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入河(海)排污口设置等衔接机制。
三、全面落实“一证式”管理
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排污单位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实行自主申领、自我承诺等制度。
严格监管执法: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
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推行排污许可证电子化管理,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排污许可证和处罚决定,建立公众有奖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四、基础保障建设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